|
|
|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8/2 14:06:50 |
|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针对近期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开展了持续严打行动。行动中发现,行人乱穿道路、机动车违法掉头、随意变更车道、车辆灯光使用不当等多发性“小违章”已逐渐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高发诱因,其所占比率远远高于酒驾、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哈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436起,造成168人死亡,47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00余万元,同比去年事故起数下降2.02%;死亡人数下降1.75%;受伤人数上升1.71%;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8.84%。从事故成因分析看,忽视安全、主观安全意识薄弱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因。其中,驾驶人驾车时不注意交通安全,由影响安全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141起,占总数的32.71%。同时,通过分析发现,凌晨是事故的高发时段;从违法原因分析,多存在超载、超员、机件不合格、无牌、无证等;从车辆所有人分析,私家车比例较大;从车辆类型分析,客车肇事比例大;从道路类型分析,公路所占比例较重。
据介绍,随着交警部门整治交通违法力度的不断推进,酒驾、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降低,但由驾驶员平时不重视的诸如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随意变更车道、乱穿道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高发趋势。目前,哈市交警部门已建立事故预防机制,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将持续开展交通违法夜查行动,将整治工作向无警时段和路段倾斜。交警部门提醒交通参与者树立良好的交通习惯。
严查无“绿标”机动车
地点:中山路、红军街 行动首日取缔75台违法车辆
哈尔滨新闻网讯(吴凡)昨起,每逢周一至周五的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哈市交警部门将与环保部门在中山路、红军街以联合出勤的方式,集中整治机动车没有或不粘贴绿色环保标志等违法行为,处罚首日共取缔违法车辆75台,其中大多数车辆虽然办理了绿色环保标志,却因未带或丢失等原因无法现场提供。
按照已经发布的通告,从今年7月1日起,每周一至周五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在中山路(珠江路至河沟街)、红军街(河沟街至春申街,不含博物馆)行驶。交警部门为保障这一措施的有力施行,继7月份交通宣传教育阶段过后,于昨日联合环保相关部门开展了从严查处无 “绿标”环保标志机动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专门警力对过往的悬挂黑A号段和黑L号段以及哈籍驾驶人驾驶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有不粘贴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全部按违反禁行标志规定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昨8时10分,黑AV4268、黑A9800A、黑R83161、黑ALC672等多台小型车在中山路先后因未粘贴“绿标”被取缔。驾驶人大多表示以往只注重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却忽视了还要粘贴“绿标”这一规定,同时个别驾驶人还多次强调不知道这一新规。
据交警介绍,目前,环保部门为机动车发放的环保分类标志分为“黄标”和“绿标”两类,黄标主要为达不到国1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3标准的柴油车。继第一阶段联合整治行动后,哈市还将在新阳路、长江路等其他主干路继续设定特定的禁行路段,严查不合格车辆上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严格区分“黄标”与“绿标”后,“黄标”车在中山路已经很少见,这对早晚高峰分流车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案例点击
关键词:“爆胎”
今年7月25日0时20分许,一台车牌为黑E?菖?菖?菖?菖1号的大货车因车辆突然爆胎,抛锚于松北区天翔路道路中间,被后方驶来由张某驾驶的黑A?菖?菖?菖?菖7号大发牌轿车追尾,造成轿车内3人当场死亡,肇事轿车严重受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关键词:“晃大灯”
今年1月25日21时许,在平房区黑大公路马某驾驶无牌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由于对向驶来车辆违反灯光使用规定,在会车时使用强远光灯,导致货车驾驶员马某出现瞬间视觉盲区,将前方同方向行进的一名自行车骑行人撞倒致死。
关键词:“不走天桥”
今年3月25日21时许,在南岗区中山路上,一名行人为图方便违法快速过街,而没有选择仅有几步之遥的过街天桥,被鹿某驾驶的黑A60780(临时号牌)因瞭望不够撞伤。
|
| 责任编辑:yanchao |
|
|
|
|
|
|
|
|
|
|
|
 |
24小时新闻排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