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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时间:2011/8/11 13:2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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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通报强调,此案不仅是昆明市首例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案件,在全国也属罕见。昆明市警方新闻发言人姚志宏还表示,“成某既是敲诈勒索案件的受害者,也是聚众淫乱的参与者。”
这起发生于昆明的“艳照门”事件真相总算出来了,接下来的走向,自然也就是行政与司法问责。就算权力再“护短”,恐怕对于参与聚众淫乱的成某,也不会免予行政问责的。事实上,成某将遭受怎样的处罚,或许并不是最值得关注的事。同样,对那几个设计把成某骗到床上淫乱并进行敲诈的犯罪嫌疑人如何处理,也都没有太多的关注价值。在我看来,对昆明“艳照门”的问责,会不会绕开此前参与说谎的权力,才是关键。
在这起“艳照门”事件中,昆明发改委一开始曾对外声称“查无此人”,后来在民意围堵之下,承认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成建军为多人性爱不雅照当事人,并将此人调离原工作岗位。而云南网则在8月3日报道称,昆明市公安局称经过检验认定“艳照”均为人工拼接修改后形成。这种说法随即被昆明市公安局否认,表示当时并未接到过昆明市发改委报案,也否认发布过照片系合成的消息。可以说,在这起事件尘埃落定之前,不是成某一个人在说谎,对真相形成层层掩蔽,让民意支付过多代价。
这起“艳照门”不仅展示了一些权力私德底线的沦丧,同时也体现了权力说谎欺骗民意。
民意是最不应该被亵渎的,在一个讲求信息公开的年代,欺骗民意就是权力渎职,就是在透支公信力。特别是权力“扎堆说谎”,是一种巨大的伤害。如此失去权力品质与官场伦理的行为,如果没有人向公众致歉,没有人为之承担责任,只会助长权力说谎的丑剧滋生蔓延。
那么,对损害公众利益的权力,难道不应该加以问责吗?(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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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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