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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现代快报 发布时间:2011/8/16 14: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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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声明: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面对此声明,让人错愕再三。
一来,“公告”竟然是假的,竟然有人敢伪造如此级别的公告;二来,这一公告竟然伪造得如此有“水准”,竟然如此“逼真”,8月13日,多家媒体包括央视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公告”,不仅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新规将在今年9月1日实施;三来,这一声明竟然迟了2天才发出,此时该“公告”为民着想的印象早已“深入人心”。在这个公众越来越关注自身税负,“减税”呼声一直高涨的时代,人们太期盼好政策了。
总局声明之权威性不须怀疑。应当肯定,总局之声明发得当然有必要,有澄清的价值,然而单从技术上说,这一声明至少有两大明显缺憾。一是声明来得太迟缓;二是不该“惜字如金”。
从8月13日到8月15日,看起来隔的时间不长,然而,信息时代瞬息万变,不要说2天时间,只要半天时间,甚至更少的时间,经过各种媒介尤其是网络的发酵,一个真实的焦点信息,足以占领公众的信息平台,而一个虚假的信息则足以搅起一片乌云,遮盖信息通道,影响万千民众的心理和生活。以声明来辟谣,来对抗虚假信息,重中之重是抢时间,第一时间发布才是王道。怎样抢时间,显然不是在慢悠悠地度过双休日之后才做出反应,而是在当天,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虚假信息的阻击。2010年2月21日凌晨,地震流言在太原市迅即传播,凌晨4点多街头出现“躲地震”市民,太原地震局即时发出公告辟谣,太原市广播电台也在随后的新闻节目中公布此条新闻,令社会秩序恢复正常。这一辟谣由于时效性极强,迅速压制了谣言,而成为范例。千万不要以为地震谣言和虚假公告在危害性、范围、传播方式等方面没有可比性,在最大范围紧急辟谣的问题上,两者并无二致。
值得说明的是,2010年2月21日,正值星期天。如果相关单位按“惯例”等上一天再辟谣,结果可想而知。以税务总局的专业性,在短时间内发现虚假公告的存在,一点也不难,那为什么非要等到过了2天之后虚假信息满天飞的时候才发出声明以正视听呢?很明显,晚了2天的声明,应急性荡然无存,声明的价值也自然大为减损。
再看具体声明文字,寥寥数语,当讲未讲。行政文书当然以简洁为妥。然而至少该交待清楚,声明所谓“有人”的人,是什么人?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让虚假信息迅速形成舆论热潮,这个“人”应非“凡人”。制造虚假公告,“该当何罪”?在法治社会里不难回答,想必税务总局也断无轻饶之理。那么,2天过去了,这个人查出了没有?对这个人以及背后的种种事实进行了调查没有?无论如何,这样的调查应非难事,那么是出于什么考虑而为其“隐”呢?千万不要告诉公众,由于双休日的原因,调查尚未展开。
作为税务总局这样级别的政府部门,其声明应有字字千钧的分量。这种分量正是来自于及时、权威、透明、周致。可以说,围绕“虚假公告”已形成一大公共事件,就这样一个产生了巨大影响的事件进行辟谣,必须周致解释、最大公开,决不能“点到即止”、讳莫如深。公共政策重在透明,就公共政策而辟谣的关键更是在于以详尽的事实辟谣,你要证明给人看相关信息何以为假、哪里有假,简单的几句话是难以消除公众的信息饥渴的,可以说,出了这么大的事,在做出声明的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拿出一个详实的调查报告来,非常有必要。同时,对公众非常关注的年终奖计税方式如何变化,亦应交待。
不难发现,仅就这一声明及税务总局对此事件的处置而言,还充斥着一种落后的行政逻辑,那就是按部就班、居高临下。先是不管外面风吹浪打,我自是闲庭信步,过了周末再说,这种按部就班根本是一种“懒政”思维的结果。接着“我自声明”,你们“信不信我不管”,反正我是表态了。这种经年不变、自我感觉良好的信息澄清方式,我们在不少公共事件中多有感受。
细细分辨,这类虚假信息的出现哪里是偶然的呢?某种意义上,它正是钻了一些部门平时疏于管理、出事时缓于应对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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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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