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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1/12/12 11:2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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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在市局经侦支队大力支持下,经过2个月缜密侦查,破获了一起特大销售假冒茅台酒的案件。当场查扣假茅台酒314箱,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价值1000余万元,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在广州被大庆警方成功抓获。
10月24日,大庆市商务局酒类稽查大队对大庆某公司在大庆某大型超市销售的茅台酒进行检查中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在追查酒品来源时,供应商公司经理孙某感到事态严重,11月21日向高新区公安分局报案。警方初步判断,这可能是一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
根据供应商公司经理孙某对涉案酒品来源渠道和供货人的情况反映,发现该案涉案嫌疑人为四人。2010年6月,孙某通过李某结识广东人王某及妻子,交往中李某等三人提到可以帮助孙某办理“飞天”53°750ml茅台酒的黑龙江省总代理权。孙某同意李某帮助办理,共花费900万元。2011年8月,孙某的酒业公司成立营业后至今,孙某通过王某夫妇购进茅台酒价值800万元。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和茅台酒股份公司鉴定,李某和王某所供给孙某的茅台酒大部分为假冒茅台酒。
12月1日,专案组成员在广州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等四人抓获。经讯问,该四人供述2010年6月,孙某通过李某结识广东人王某夫妇,孙某同意李某等三人帮助办理“飞天”53°750ml茅台酒黑龙江省代理权,费用限制在1000万元以内。王某夫妇找到在广东结识的自称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贵州人龚某。后李某和王某向孙某索要经费900万元,李某和王某各得200万元,龚某得500万元。
孙某通过王某购进茅台酒价值800多万元,供货渠道是龚某从贵州人张某处购得假冒茅台酒价值约380元/瓶,加价后约580元/瓶价格供给李某和王某,龚某获得利润200万元左右。李某和王某加价后以850元/瓶价格供给孙某,从中获取利润300多万元。孙某所购进的茅台酒中,经鉴定发现除珍品茅台酒外,假冒茅台酒价值600多万元。
12月4日,当地公安机关对东风新村的两处库房进行检查,当场查扣疑似假冒茅台酒314箱,总价值约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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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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