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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民网 发布时间:2012/6/7 15:3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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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佛山一家年产酱油8万多箱的某大型调味公司,被发现使用易致癌的工业盐水代替食用盐。该厂家被发现购入工业盐水达760多吨。该企业负责人承认,该公司生产老抽酱油等十几个品种的酱油,为节约生产成本,公司在明知工业盐水为非食用物质,国家已禁止在食品中使用,仍用工业盐水代替食用盐作酱油原料。 黑幕无穷尽。食品领域的乱象真可谓“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致癌的工业盐水竟然也拿来生产正牌酱油,为的就是省下食用盐与工业盐之间的差价——可怕的是这还不是小作坊的小打小闹,而是“年产酱油8万多箱”的某大型调味企业的行业秘密。更令人咋舌的是,整篇新闻报道,尤其是官方的正规通报中,只有“某食品公司”、“其单位”、“该厂”等说法。肇事主角“但闻楼梯响”、一直未露面。这不禁令公众质疑:难道曝光致癌酱油也要“为假者讳”?
致癌酱油显然不是一个标准问题。因为工业用盐中含有大量亚硝酸盐,检测起来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规定,亚硝酸钠在肉食中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其残留量在肉制品中不得超过0.03克/千克;在肉制品罐头中不得超过0.05克/千克。一般而言,人体只要摄入0.2克至0.5克的亚硝酸盐,就会引起中毒,摄入3克即可致死亡。如此常规性的技术监督项目,为何一时查获下来的“工业盐水多达760多吨”?这究竟是一天囤积起来的、抑或是获利后为加紧生产而准备的?此前生产的致癌酱油有多少流入了市场、又流入了哪些市场?消费者因致癌酱油而累积的健康风险如何求偿?……这些问题,死无对证。
致癌酱油来了,但始作俑者是谁都不肯告知民众,即便罚款了之,类似企业还会不会继续在工业盐之外玩更高级的猫腻?如果点名批评的勇气都没有,监督打假的决心如何令人信服?当然,这样的“庇佑”更可能成为一种恶示范:只要事关地方经济大局,假一点、坏一点,面子里子都还在,何至于倾家荡产?联想起郴州农民李清卖山寨羊毛衫遭遇“天价罚单”事件,不仅斯文扫地、刑罚伺候,罚金更是几辈子都还不完;又如“达芬奇事件”,伪造产品原产地、保税区“一日游”等伎俩曝光天下,没见谁真的进了监狱,罚款比小市场卖假羊毛衫的还便宜……如此种种,似乎暗合了西游记里的“潜规则”——被悟空制服的妖怪也是大致两类,一类是没有后台的,像白骨精,一棒子打死了事,啥话也没有;另一类来自各路神仙的宝地,不是看门狗、就是座下骑,甚至一颗灯芯,但因为有了神仙做后台,即使犯下了滔天罪孽,也是打发回家了事。致癌酱油,莫非也是有后台的“妖怪”?
只是,整饬食品安全,须知乱世重典的逻辑。如果点名都困难,严刑峻法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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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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