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2/12/18 14:19:10 |
|
为强化双鸭山市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有效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12月11日,双鸭山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会同市森林公安局和工商部门人员,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执法检查,该行动将持续至明年3月底结束。
检查当日,联合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我市三利商城和国贸商厦,针对在那里经营猎捕鸟类工具的商贩和贩卖林蛙及野生动物产品的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现场检查了各经营业户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工商营业执照是否齐全。随后,执法检查组还对存在烹饪野味的餐馆进行了重点检查,对餐馆内明确标注的野生动物菜单、利用野生动物招揽生意的招牌等进行了下架和清除。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是源于近期,天津、江西等地相继发生非法盗猎候鸟、猕猴等野生动物的恶性事件。对此,我市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接连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查处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根据部署,我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进行重点巡护与监测,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对花鸟市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烧烤店等餐饮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依法严惩。
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将在野生动物资源较丰富区域,强化野外巡护和看守,组织人员进山收缴或清除兽夹、兽套等非法猎捕工具,特别是对违法持枪作案和投毒饵等违法方式大规模猎捕野生动物的团伙作案,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击,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全市不发生非法盗捕、销售、经营野生保护动物事件。
|
责任编辑:孙洪涛 |
|
|
|
|
|
|
|
|
|
|
|
 |
24小时新闻排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