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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3/1/6 15: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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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方案》的要求,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3个市(地)政府、绥芬河市政府、抚远县政府和52个省政府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市(地)考核结果(包括绥芬河市和抚远县)
一等: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牡丹江市、伊春市、绥化市、大兴安岭行署。
二等:齐齐哈尔市、七台河市、黑河市、鹤岗市、绥芬河市。
三等:双鸭山市、抚远县。
二、省政府直属单位考核结果
一等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森工总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农垦总局、省计生委、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农委、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药监局、省林业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发改委。
二等单位:省供销社、省水利厅、省广电局、省人防办、省煤监局、省外事办、省物价局、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粮食局、省商务厅、省民委、省机关局。
三等单位:省安监局、省扶贫办、省金融办、省接待办、省信访局、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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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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