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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3/1/17 15: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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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到3月6日结束。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黑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量约为2012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面对黑龙江省气候寒冷、降雪频繁且降雪量大,节后客流叠加集中等不利因素,黑龙江省各地将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努力营造平安春运。这是记者从16日召开的2013道路春运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精心部署,合理安排春运工作。加强运输调度指挥,积极组织备班运力,制定应对突发客流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旅游包车、团体包车、民工包车等业务,最大限度满足旅客需求;安排好城市客运,根据节日期间客流变化特点,调整公交首末时间和车辆发车间隔时间,保证城市居民出行需要;保障农村客运正常运行,加强对农村庙会、赶集等大型集会活动的运力投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出行需求。
加大力度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对各种非法营运行为从重从严处罚;各地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客货混载、非法“喊”客、强行“揽”客、以及“甩”客、“倒”客、“宰”客、“卖”客等各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春运旺季,乘机违规涨价的客运站、运输企业等要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会同物价部门予以停业整顿;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确保运政执法文明、规范、准确,严禁乱设卡、乱罚款;各地运管部门和客运站要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加大春运期间对于非法经营、拒载、违价出租车的处罚力度。
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安排好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努力保障公路畅通;加强城市周边及省际间公路收费站的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队或交通拥堵;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免收通行费,保障电煤、成品油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提早了解春运期间交通气象信息并提前发布和部署;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为2月9日至15日。(作者:李泓森狄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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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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