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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绥化通泉乡土地规模经营让农民人均增收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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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东北网--绥化晚报 发布时间:2013/2/2 13:2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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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黑龙江省绥化明水县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采取土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规模化经营等举措,全力推进现代化大农业步伐,实现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走进明水县通泉乡宏伟村周林山的家,他正忙着收拾刚刚送到家里的新冰箱,彩电也是新换的。周林山说,村里实行的土地规模经营让他一年地钱就收入1万多元,再加上外出打工和机械出租一年能挣十七八万,装修也不差钱了。
2012年,通泉乡7000亩耕地实行了土地规模经营,部分农民成了股东,到年底按股收钱,每户至少有1万元旱涝保收,还有统一的分红。有了空闲时间的农民还可以搞副业增收,乡里组织了农业机械,外出务工,蔬菜生产,畜牧养殖,农业科技5个小组任挑选。
截至目前,通泉乡村民的人均收入达到6500元,比前一年增加10%。土地集约经营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步伐,使农民从土地流转中得到实惠,而且从基地农产品生产务工中直接赚到劳务费,还能在闲时外出务工赚钱,大力引导农民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加快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产业特色化,激发农业增收活力,走出一条发展现代农业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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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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