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甸县医院管理混乱,竟然有13名医生无证执业,在记者介入调查时,作为副院长的李万志态度蛮横,口出脏话,对此,4月1日,本报以《林甸县医院13名医生无证执业》为题,进行了报道。
报道刊发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读者纷纷打来质疑和谴责院方的电话。
究竟糊弄多少患者
朱先生在电话中说,看了报道,非常气氛,对林甸县医院产生怀疑:这是一家医院吗?首先,医院是一个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的地方,是呵护生命,解除民众病痛的场所。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医生无证执业,然而,林甸县医院置若罔闻,竟然有13名非法行医者!一群非法行医者,到底糊弄了多少患者?当事人张女士举报了,才揭开这一黑幕,被蒙蔽,被伤害的患者还有多少?林甸县医院医生无证执业“坑爹”!
王女士说,医院是窗口单位,错了就改正,有话好好说。新闻记者在履行采访调查职责时,副院长口无遮拦,满嘴脏话,让人难以理解。
谷女士说,林甸县医院太猖狂了,违法违规还骂人!
担心受不公平待遇
4月1日,记者与当事人张女士通了电话。张女士说,林甸县卫生监督所对无证执业的见习医生于雪松和林甸县医院处理得太轻,她难以接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和个人要求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张女士认为,于雪松给患者开方冒名顶替,林甸县卫生监督所调查后认定属于违规行为,并且对他和所在的医院进行了处理和处罚。既然定性了于雪松的违规行为,那么,他所开具的诊断和处方属于违规产物,违规产物作为打官司的证据,是否具备法律效益?
张女士说,与她产生纠纷的于某母亲就是拿着这些违规证据,把她高上了法庭。她担心法庭采纳违规证据,她受到不公平待遇。
在此之前,就是于雪松给张女士开昂贵的“小牛血”药品一事,张女士称,于雪松为了赚提成,才过度用药,她已经向林甸县卫生监督所投诉。
当时记者在场,林甸县卫生监督所韩所长答复,是不是过度用药,要经过卫生专业机构鉴定。
违规证据应当无效
就张女士的担心,记者走访了本报读者法律咨询服务顾问团成员、黑龙江庆虹法律事务所孙玉冰律师。
孙律师认为,见习医生没有处方权,那么,他的处方就不能成为医学上真正意义的处方,另一方面,见习医生的处方,签上了有证医生的名字,被林甸县卫生所确定了违规。因此,该处方应该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规很明确,如果“医生”属于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则构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如果造成后果,就造成了“非法行医罪”。
毋庸置疑,无证执业的实习医生,无论从哪方面讲,他出诊、开方,都比不上有证医生,为此,无证医生诊断准确程度,开方是否对症,多存在不确定因素,让人质疑。存在不确定因素的东西,作为重要证据,不符合法法理的“公平与正义”。
孙律师建议张女士,在法庭审理的时候,要进行质证,阐明医疗证据的违规事实。
如果认为法庭采纳了对方的证据,影响了审判公平,可以采取上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林甸县医院里有10余名无证医生给患者诊断、开方,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损害了多少患者的利益?又伤害了多少患者的身心健康?希望当地的患者积极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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