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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分裂症、癫痫等重性精神疾病纳入黑龙江省大病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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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东北网 发布时间:2013/5/10 9: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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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记者从省卫生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公益宣传主题活动上获悉,目前,全省精神分裂症、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6种疾病精神患者约达38万人。今年,黑龙江省将通过国家项目为近2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用药、住院等免费治疗,还将把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到大病医保新政中。
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已超过了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病。据统计,我国约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600万,我省共有38万人。据介绍,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指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据临床统计,重性精神疾病出院后不用药,3个月复发率为50%,6个月为70%,1年为85%。其中,精神分裂症患病呈现三高一低,即高患病率、高复发率、高致残率和低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6.87‰,就诊率仅为77.62%。
目前,黑龙江省重性精神病人的贫困率约占50%,而精神卫生工作总体上比较薄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人员缺乏,截至2010年底,全国仅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1468家,我省仅27家,全国精神科医师约2万名,我省723人,防治和康复能力严重不足。今年,我省将加大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力度。
据悉,今年,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将继续在黑龙江省实行,1389名贫困患者将获得免费门诊服药治疗补助,347名贫困患者将获紧急住院治疗补助。同时,今年,黑龙江省还将把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到大病医保新政中。
此外,为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服务工作,黑龙江省今年将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上实行“一帮一计划”,即原(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市和农垦总局,帮助没有(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其它7个地市,按照项目工作模式帮助他们组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治机构,建立重性精神疾病防治队伍,培训重性精神疾病防治人员,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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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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