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证居民今冬住暖屋 哈市政府与各区签“军令状”
调度平台全天监测供热质量热企弃供永久取消供热资格
黑龙江新闻网27日讯 (记者仲亮) 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哈市供热动员大会上获悉,为确保今冬市民住上暖屋子,哈市开始全面排查供热隐患,同时,今冬将投用供热指挥调度平台,全天候监测供热质量,杜绝弃烧弃供、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事件发生,供热不达标的热企将挂红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供热许可证》。在供热期内,发生弃管弃供的热企将被永久取消供热资格。
供热前地毯式排查隐患
为杜绝今年采暖季出现停热等供热事故发生,目前,哈市已开始对曾出现过弃管弃供的小区、供热设施设备薄弱环节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并建立供热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管理机制。各区政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作用,对供热弃管隐患排查实施按街区、按楼栋分片包保责任制;对供热企业设施设备隐患排查和供热运行隐患排查实施供热企业监管责任制;对供热企业新、改、扩建供热工程施工安全和施工工期实施项目监管责任制。
确保10月19日100%开栓
哈市政府要求,各供热单位要保证10月19日供热开栓率达到100%,10月20日供热质量达标,要做好供热期前气温骤降提前供热的准备。供热运行期间,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供热单位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确保居民住宅室温达标。供热期内,供热单位要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公开供热时间、服务标准、监督服务电话、单位名称和具体负责人,实施规范化服务,快捷、迅速解决居民报修和投诉问题。10月20日前,供热单位燃煤储存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70%以上,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杜绝突发故障、大面积停热等事故发生。
24小时受理供热投诉和咨询
今年的采暖季,哈市供热指挥调度平台将正式投用,在供热期间,将对热企运行参数实施实时监测,保证供热质量,同时对供热运行异常状况实施预警预报,一旦发现供热运行故障,实现快速响应。24小时受理用热居民投诉和政策咨询,转办并跟踪居民投诉的处理情况。
今年的采暖季,哈市将实施两级供热质量考核机制,哈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定供热责任状,对各区政府进行考核;各区政府与辖区内供热企业签定责任状,对供热企业进行考核。“12345”、“ 12319”热线每月要对供热投诉及处理办结情况按区进行考核排名,并将投诉信息和考核排名情况通报各区政府和哈市供热主管部门。哈市供热主管部门每月将各区供热投诉情况进行综合排名,纳入各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哈市供热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
单位 责任
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供热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司炉工上岗培训
哈市物价局 严查违价收费、延期供热或提前停热等变相提价行为
哈市环保局 小锅炉供热烟气、粉尘、污水排放的监测处罚
街道办负责对居民室内测温
哈市规定,各区要建立区长负总责、部门监管、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居委会协助的工作机制,确保供热质量。各区供热办要全面掌握存在供热质量问题的小区、楼栋和供热企业,分析原因逐一解决;要及时处理热用户投诉问题,及时解决市级信访、投诉平台转办的各类问题。
街道办事处要行使好对辖区内供热企业的监督权、评价权等工作职权,承担对居民室内温度进行现场测温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对辖区内每一处热源配备专人监管,实行一对一的包保责任制;对辖区所有楼栋实行分区划片,明确责任范围,落实监管责任人;以小区庭院为单位聘请群众义务监督员,共同做好供热监管工作。
供热质量不达标 热企将被挂红牌
哈市要求,各区政府要开展供热大检查大评比活动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对供热质量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的供热单位要挂红牌、亮红灯,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报请省、市供热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供热许可证》。要加强对运行期内供热企业的监管,凡发生弃供弃管行为的供热企业,要永久取消其供热资格。
此外,哈市市、区供热监察执法部门要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规定,严厉打击窃热,对违法事实清楚、数额较大的违法盗取供热热能热水等违法犯罪行为,热企应依照《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盗取供热热能热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哈住房发[2013]2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4小时供热服务监督电话
哈市供热办 0451-87390010
道里区供热办 0451-84502319
道外区供热办 0451-88944375
南岗区供热办 0451-82708055
香坊区供热办 0451-87933087
松北区供热办 0451-88080677
平房区供热办 0451-86520647
呼兰区供热办 0451-57371328
阿城区供热办 0451-53966392
物业供热集团 0451-87657710
8765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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