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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在哈“零业务”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发布时间:2013/10/10 10:17:00
“以房养老”已经在哈市登陆,但最新消息显示,目前金融机构仍然“零业务”,跨不过的“槛儿”到底在哪呢?对此,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应对人口老龄化课题组有关专家。

以房养老国外已成熟

课题组专家、省政府研究室崔世亮处长说,其实,“以房养老”在国外一些国家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做法。近日,国务院在《意见》中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是一次创新性的尝试。

但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所谓“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并明确是开展试点。也就是说,这个意见的提出是积极慎重的。

50后至70后成“主力”

“以房养老”政策本身有其优势和可行性,尤其是从动态和发展的角度看。未来随着老年人群结构的变化,参与机构的逐步成熟,“以房养老”市场会逐渐走上正轨,规模会不断扩大。第一,现在进入养老阶段的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左右出生的人群,他们房产不多但子女却比较多,养老问题基本就是由家庭子女承担。而今后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50后、60后甚至70后成为主要养老人群,他们的房产相对较多。第二,目前“421”、“420”模式的家庭越来越多,同时“空巢”、“失独”等都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这时,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就需要从社会上的金融机构寻求帮助,以便将不动产变为现金,满足养老需求。

诸多“瓶颈”待破解

专家认为,在我国推行“以房养老”,还有许多的障碍。比如房子的70年产权问题,需要有个突破,是否产权年限再延长些。再有房子价值评估问题,房子本身有折旧价格的向下,但是通胀以后房价还得向上,怎么测算,怎么评估更科学。

另外,现在的老年人,都是上世纪三十年代至五十年代生人,“以房养老”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老人的传统观念:房子留给儿女,政策若落实不当,易因此家庭纠纷等。

因此,想要使“以房养老”政策真正达到惠及老年人的初衷,并且想要让一件好事能达到好的作用和功效,需要有符合政策设计的背景和政策需求。同时,也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对现有的产品进行合理设计,在符合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切实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维护好老年人的经济和社会权益。

责任编辑:孙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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