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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狗咬伤自家人不能“走保险”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发布时间:2013/10/15 9:42:03

近日,哈市警方启动准养犬办证工作,并首次将“犬只责任保险”包含在犬只服务管理费中。12日,本报刊发的《犬伤人,这样走保险》一文详解了犬伤人走保险的理赔程序和理赔额度。市民纷纷拨打本报热线咨询“犬只责任保险”的细则,就市民普遍关心的10个问题,记者再次采访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狗咬伤主人,可以申请保险赔偿吗

不可以。“狗只责任保险”理赔对象针对的是狗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狗主人及其家庭成员、养狗单位法人及其雇员被狗咬伤后,其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狗主人故意让狗咬伤他人的,保险理赔吗

不理赔。狗主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狗咬伤或咬死别人家的狗能申请赔偿吗

不可以。“狗只责任保险”理赔对象针对的是人。个人或单位的狗造成第三者的同类动物伤害或死亡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狗因随地大小便被相关部门处罚金,保险公司赔偿吗

不赔偿。狗及养狗人因其违规行为,如随地排便不清理、出门不拴狗绳等,受到相关部门查处所产生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狗伤他人,狗主承诺给伤者一定的物质补偿,保险能赔付吗

不予赔付。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养狗人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负责赔偿。如养狗人看望伤者的礼品、精神赔偿费等。但狗伤人事故后,养狗人为了防止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也负责赔偿,如护送伤者的交通费、现场包扎处置的费用等。

狗在保险期内有伤人理赔记录,第二年的保险费上浮吗

不上浮。“狗只责任保险”每年50元,已经包含于狗只服务管理费中。在保险期内,不管狗是否伤人,次年的保险费都不会下调或上浮。但公安机关对狗的年检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狗只一年有两次伤人记录的;狗只一次伤害两人以上的;狗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养狗人有三次违法养狗记录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办理年检。

狗伤人报险需要请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到第一现场取证、核实吗

不需要。狗伤人后,养狗人要第一时间(48小时内)拨打95518报险,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立案(因为申请理赔需要提供警方处警记录)。若伤者伤势不重,只需注射狂狗疫苗,狗主人只需凭防疫部门注射疫苗的收费票据和保单到保险公司网点申请理赔即可。若伤者伤势严重,需要入院治疗的,养狗人需在报险时向工作人员说明此情况,随后,保险公司将委派医疗跟踪人员到伤者所在治疗医院核实情况。

狗主将狗转让他人后伤人,该怎么走保险

狗主因故无法继续饲养狗而转由他人饲养后,老狗主与新狗主应先到公安机关变更养狗人登记信息。随后,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保险公司申请变更保险人即可。

狗咬伤他人的同时也损坏了他人的衣物,该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狗主人应第一时间报警,在民警录询问时,除了说明伤势外,还要说明伤者衣物等财物受损的状况,最好拍摄照片或录像留存证据。若养狗人未在警方的询问笔录里提及伤者衣物财物受损事宜,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狗伤人后,狗主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保险理赔

狗主人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二年,自其知道或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孙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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