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老旧重型载货汽车报废,车主能得补贴。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局获悉,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公告,公布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哈市将于12月中旬开展补贴工作。
根据公告,今年车主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车,补贴标准是每辆车1.8万元。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车车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凭借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还有机动车注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等材料,申请补贴资金。届时,相关部门将公布领取补贴地点。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如不进行报废处理,其排放的汽车尾气会对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哈市鼓励老旧汽车报废,也是缓解雾霾天气的举措之一。
补贴范围
重型载货车:包括普通货车、厢式货车、罐式货车等,但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总质量要大于12吨。
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能超过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