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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首次将学前教育纳入学生资助范围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25 13:59:46

12月24日,记者从牡丹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牡丹江市财政局、牡丹江市教育局近日联合制定发布《牡丹江市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我市贫困家庭儿童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这标志着牡丹江市首次将学前教育纳入学生资助管理范围。

按照办法规定,牡丹江市学前教育的资助范围为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资助对象为在园幼儿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其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优先资助对象:孤残儿童;烈士子女;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资助人数不低于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的5%。资助标准为依据物价部门备案或批复的各幼儿园收费标准中每月实际缴纳的管理费、保教费和杂费的50%,每年最多资助10个月。

办法执行后,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体幼儿进行普查。提出资助申请的幼儿及家庭,经园方实地踏访、评审、公示,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复审后,方可获得资助。学前教育资助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给受资助幼儿所在幼儿园,每半年拨付一次。幼儿园根据实际收费情况,于每年6月末和12月末分两次支付给受资助幼儿家长。资助在园人数5%以内的学前教育资助所需经费,分别由牡丹江市、区财政部门安排。牡丹江市直属普惠性幼儿园资助经费由牡丹江市财政负担,区管辖普惠性幼儿园资助经费由区财政负担。资助在园人数5%以上部分所需经费,由幼儿园在事业收入中提取3%予以解决。

责任编辑:孙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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