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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08/11/18 14: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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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寒气逼人,但绥芬河市104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却备感温暖,这些“双困”家庭喜领政府廉租住房补贴。
年初以来,绥芬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相继出台了《绥芬河市廉租住房实施方案》和《绥芬河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市房产部门深入基层,对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真实准确地掌握低保“双困”家庭基础资料,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双困”家庭进行了公示,确定该市今年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家庭104户,保障人数233人。
本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的对象是2007年和2008年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条件的城镇低保户中的无房户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廉租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为人均住房补贴面积1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即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条件的家庭每人每年享受廉租住房补贴1200元。据统计,本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条件的保障户数104户,保障人数233人,两年政府共补贴金额559200元。
领到住房补贴的张大爷笑着说,现在老百姓住房,政府帮着拿钱,再也不用为住不起楼房担心了。在采访中,随时都可以看到住户脸上满足的微笑,听到最多的是住户们发自内心的感谢,廉租房保障建设不仅让双困家庭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得到了全新改变,更时刻温暖着住户的心。
目前,该市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形式,已将廉租住房补贴全部发放到“双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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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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