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哈尔滨市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启动
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日前,哈尔滨市启动了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今年要切实解决安全隐患“想不到、管不到”问题。
近日,市安委会印发了《哈尔滨市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具体要求,全力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案》明确了“行业先行、典型引路,企业主体、属地督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提出了今起三年的管控和治理工作目标。要求在2016年,完成全市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的建立,基本建成全市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平台,生产经营单位100%填报基本信息,100%制定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问题;在2017年,全面落实管控和治理责任、措施,全面管控、整改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解决“治不到、防不到”问题;在2018年,实现点、线、面有机结合,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对接的标准化、信息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切实解决事故“不可防、不可控”问题。
34个重点行业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规定,推进各自领域在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地下管道、老旧建筑、玻璃幕墙、渣土堆场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每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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