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把人车窗砸了,却不要手机不要购物卡,只一门心思找烟抽,这真可谓是目标最“专一”的贼了。日前,东湖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穆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9月19日凌晨,穆某行经南昌豫章小学对面,因烟瘾犯了,而当时正下大雨无烟头可捡,他就用石头将市民刘某停放在路边的轿车车窗玻璃砸破,到车内找烟抽,但没有发现烟,于是他将从车内盗得的价值3000元的购物卡丢弃。
2016年3月25日,穆某因没烟可抽,又将市民董某停于环湖路口的轿车车窗砸破,并从车内盗出一个黑色挎包,拿走包内一部三星note3手机和20多元硬币,其余物品(含一部价值3110元的三星A9手机)被其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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