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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实习期规定多 出事故或遇理赔难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6/10/18 14:54:45

   不要以为有了驾照,爱车也买了保险,开车上路就万事俱备。国庆期间,有车主驾车在高速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然而保险公司却以“申领驾照未满一年,不应上高速”为由,拒绝为其理赔。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记者查阅相关法规发现,新手司机实习期间规定多,一不小心不仅保险公司不理,可能还会被交警处罚。

  [案例]

  实习期高速撞车

  20多万保险金被拒赔

  湖南泸州新手王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在高速上与路政设施碰撞,翻入道路防护沟内,当场死亡,车辆严重损毁。事后,小轿车投保的中国人保公司工作人员勘查发现,王某申领驾照未满一年,系实习期间上高速,而且事发时身边无符合规定的“老司机”陪同,虽然王某为小轿车共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等险种,前者保险金额为243100元,后者保险金额为50000元,但王某违反了驾驶证使用规定,故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赔。事后,王某家人表示不合理,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中国人保进一步解释称,在车损险和车上人员险的两个险种的保险条款中,都明确写着: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车辆的情况下驾车,保险公司不赔偿。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间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在保险条款中,双方也明确约定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车辆的情形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对此,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表示,如果保险公司能充分举证已履行免责告知义务,则保险公司无需赔偿,若未能举证,则必须予以理赔。

  交警:实习期上路有多项限制

  记者采访本地交警获悉,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上路有多项规定。上述案例中,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一定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否则,不可以上高速公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除此之外,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最让广大实习期新手们留神的是——实习期不能“单独上高速”,身边必须有三年以上驾龄的“老司机”陪同;如果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或累加(包括其他准驾车型)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责任编辑:孙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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