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位于四川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着火,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这是自2012年以来我国化工企业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事故。
应急管理部明确指出,此事故是一起严重违法违规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7月17日,该部在四川宜宾市召开“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剖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

爆炸企业暴露8大问题
1.违法违规建设,逃避政府监管
2.选址和工厂平面布局严重违规
3.项目设计水平低,建成之日起就已经构成重大隐患
4.工艺来源不明,反应釜多是利旧
5.评价报告与现场严重不符
6.边施工边生产
7.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制度一概没有,成品、材料没有任何标识且随意堆放
8.人员资质违反要求。充分暴露出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地方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没有严把安全关

应急管理部要求彻查6个方面
1.企业未批先建,报请材料与现场不符问题、现场与设计图纸不一致问题
2.安全设施未通过就投料试车的问题
3.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问题
4.该企业的技术工艺来源及安全性的问题、设施设备来源及合法性的问题
5.查清设计、评价、施工等三方单位的履职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方,都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6.政府有关部门在项目引进、审批、建设过程中的监管问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次事故给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敲响了警钟。其实作为高危的化工行业,国家对其建设项目有完备的管理体系,从设计、施工到生产,每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明确规定:
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办法分级负责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的,不得建设或者投入生产。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覆盖建设全周期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设立前,建设单位应当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后,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评价。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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