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教育厅(教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函〔2024〕257号)工作安排,经过申报推荐、复核遴选及公示,确定了第二批50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地区(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在改革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重点任务谋划、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持续提升试点工作成效。
二、试点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好县域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积极探索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
三、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做好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每年向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报送试点情况评估报告。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推广典型经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5年4月27日
附件:https://mp.weixin.qq.com/s/Xd3m1SO3RAgBqL_GlJMWbA
第二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
北京市:延庆区、密云区
天津市:北辰区
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保定市曲阳县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太原市娄烦县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双鸭山市饶河县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泰州市兴化市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台州市黄岩区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合肥市庐江县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吉安市青原区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济宁市泗水县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开封市兰考县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襄阳市保康县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郴州市桂阳县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江门市开平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梧州市苍梧县
海南省:澄迈县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雅安市荥经县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遵义市桐梓县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铜川市耀州区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
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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