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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费报销男女平等执行难 争办“离婚”女教师占八成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8/11/28 11:13:26
日前,记者来到哈尔滨市道外区民政局,登记处主任武本恒说,供暖前三天来此办理离婚的人非常多,超出日常工作量的三倍,其中女教师占了80%。供暖初期离婚人数增加的现象,哈尔滨几年前已经出现。今年哈尔滨市明确今冬明春供热价格上调,居民住宅每平方米上调5.8元,即由现行34.55元调至40.35元。为了抢在单位统计截止的10月20日前后上报报销供热费凭证,很多家庭抓紧办理“离婚”。 

  尽管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中规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将热费列为必保支出,按时支付热费或报销职工垫付的热费,而且热费报销男女平等。但实施起来却颇为困难。 

  十几年前曾经有文件规定只有符合“丧偶、离异、军婚、大龄单身”等条件的女教工才可以享受报销取暖费的福利待遇,尽管市政府的新规定已对此作了更改,但许多单位还是按照“老办法”执行。道外区是最近女教师扎堆假离婚的高发地区,道外区教育局财务科长姜立强拿了一摞报表,边指点边讲解:“区里转来的‘包烧费’(热费报销补贴)最近几年都在900万左右,如果按照哈尔滨市政府的标准和政策,资金缺口在1200万左右。” 

  道外区一位公务员说,报销“管男不管女”关键是区里自身财力不足,其他像南岗、香坊等区情况差不多,学校、医院都存在这个问题。 

  有关人士介绍,哈尔滨市包括8区11县(市)目前有中小学教职工8万余人,这其中大约一半是女教工,因此,教育系统女教工报销取暖费问题,在哈尔滨是个大难题。 

  记者了解到,哈尔滨市政府已多次召开有关供热的专题会议,力争彻底解决热费报销中的各种弊端。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木生认为,我国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都将“男女实行同工同酬”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何况黑龙江省人大还出台了地方法规,供热费报销根本不应存在男女有别的规定。对遭遇单位不给报销热费的女性来说,可以通过三种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和单位协商解决,二是通过劳动仲裁,三是到法院起诉。 

  哈尔滨某律师事务所孙律师却认为,由于涉及政府和众多企事业单位,这个问题是个扎手的刺猬,谁都不敢较真。 

  有专家建议:“暗补”变“明补”才是最根本解决办法。目前哈尔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采暖费都是采取“暗补”的方式,先由个人向供热企业交纳,再到所在单位进行报销。由于这种缴费方式过程复杂繁琐,而且容易形成“三角账”,加上个别单位不报销女职工热费,经常引发供热企业、热用户和热用户单位之间的一些纠纷。热费“明补”后,补贴打入工资,部分单位拖欠职工热费的情况将得到改善,供热企业热费陈欠的问题也将缓解,热用户和供热企业的利益都将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赵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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