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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08/12/4 11:2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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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垦总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按照“抓城、促工、带农”的新理念,加快实现垦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垦区从谋划好垦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方案入手,在国际大格局中谋划垦区的发展,在“泛区域经济”中寻找定位,按照“抓城、促工、带农”的新理念,加快推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步伐。
首先,“抓城”就是按照规划布局合理、城镇规模适度、载体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良、具有北方园林特色、能够集聚产业要素、辐射带动农村发展的要求,集中打造5个十万人口以上农垦中心城市、50个万人以上的重点城镇、500个千人以上的管理区,增强农垦城镇集聚产业和吸纳人口功能,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同时,坚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原则,通过深入开展局市、场县合作共建,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共建领域,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共享,形成农垦带动地方、地方支持农垦、垦地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促工”,就是按照产业布局合理、企业集群发展,加工能力强、经营效益好、辐射带动范围广、产品质量安全、能够担当保障安全食品有效供给、牵动农户增收的要求,依托垦区5个农垦中心城市、50个重点城镇,建设工业园区,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着力打造食品工业骨干区。围绕“十大”主导产业,做强做大重点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升级。
“带农”,就是要在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带动周边农村发展,让周边农村农民共享垦区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和谐发展。鼓励农村居民到农垦城镇务工、经商、置业。支持农民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自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凡是周边农民优先把土地流转给农垦经营,并到农垦务工、经商、置业的农民,所在农垦分局、农场负责在本局、本场落城镇户口,按产业工人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和各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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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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