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要 闻 | 讴客 | 领导访谈 | 新闻调查 | 企业动态 | 招商合作 | 荣誉殿堂 | 企业内刊 | 专题报道 | 娱乐生活 | 中企论坛 | 中企博客
 
热门TAG:
新闻热线:
0451—82750098
邮箱:
xinjiudan@163.com
首页 > 金融财税 > 正文
国税总局有关人士:燃料油将纳入燃油税征收范围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08/12/10 10:33:14
燃料油是国内大部分地方炼油厂的主要原料,也是船舶、电厂等用户经常使用的大宗燃料,可谓影响广泛。但由于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提及燃料油,市场对其是否会被纳入征税范围抱有疑问。对此,国税总局有关人士昨天证实,燃料油将明确纳入燃油税征收范围。 

  本报记者从国内最大的大宗商品资讯提供商易贸资讯获悉,国税总局人士已确认,《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所指的“其他成品油”也包括燃料油,拟将燃料油的消费税类比柴油,即从2009年1月1日起,税率从每升0.1元大幅提高到每升0.8元。 

  据此计算,方案实施后,意味着每吨燃料油消费税为811.6元,较未调整前的每吨101.45元/吨,猛增了710.15元/吨;考虑到消费税部分仍要征收增值税,因此每吨燃料油实际增加成本高达830元左右。以上周五混调高硫180CST燃料油中国均价2300元/吨比照,消费税权重将占到燃料油价格成本的高达40%。 

  “此举将首当其冲给以燃料油作为炼油原料的地方炼油厂带来冲击。”分析人士说。广东一位小炼厂人士昨天抱怨称,未来进口原料成本可能激增,而成品油市场疲软,难以承受成本转嫁,故消费税的突然大幅上调对其生存空间打击巨大。 

  此外,黄埔地区也有部分进口商担心,一旦消费税最终牵连燃料油,将直接导致进口成本暴涨,燃料油经济性也可能大为缩减,对直馏燃料油或混调燃料油需求将形成沉重打击。 

  而在其他终端用户方面,汕头某电厂人士表示,由于此前燃料油经济性重新超过煤炭和水煤浆,正在考虑重新启动燃料油锅炉,此次一旦消费税暴涨,将可能放弃这个计划。近期刚刚重启燃油锅炉的工业用户也重新转为观望。 

  另有部分华东和华南燃料油进口商宣称,将上书发改委,希望不要过度加重燃料油的相关税负。 

  但上述分析人士认为,国家此次改革的思路是节能减排,同时考虑到抑制以燃料油名义出厂的偷逃税渠道,所以此次燃料油难以“独善其身”。 

  值得注意的是,已有部分燃料油进口商调整到货日期,以期避开新增的消费税。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上海就有一家私营燃料油进口商进口的一船4万吨泰国低硫含蜡渣油(LSWR)原定于2009年1月上旬抵达山东青岛。但为了避开可能自2009年1月1日起燃料油大幅增加的消费税,该货主正极力协调,计划将该船进口燃料油到货时间提前至12月。 

  据测算,将1月的燃料油到货提前至12月,此船燃料油每吨成本即可大幅节省830元。 

  不过,业内人士也认为,这种提前到货的操作方式仅限于原定1月初到货的船货。由于受到供货商、船只的船期以及合同更改等各方面的制约,这种临时操作的合理避税方式也较难以实现,因此实际意义并不大。 
责任编辑:秦延超
分享到: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关闭窗口
 Google提供的广告
 ·相关报道
·国税总局有关人士:燃料油将纳入燃油税
 ·评 论
访客:
内容:
频道精选
[聚焦龙江] 喊江节中寻足迹,人与自然共和谐
[视频播报] [资讯]美丽伊春 和谐友好【友好政府
[视频播报] [资讯]建三江八五九 农场一奇葩 萨
[视频播报] 第十二届 中国哈尔滨【华艺杯国际体育
[省内要闻] 伊春市全域旅游建设研讨会启幕
[图片新闻] 伊春首届自然水域夏日狂欢泼水节启幕
[社会新闻] 伊春市文广新局助推“旅游+文化”文化
[聚焦龙江] 哈尔滨地铁二号线世茂大道—冰雪大世界
[聚焦龙江] 松北高新技术片区阿尔巴特街区将成为全
[视频播报] 新思路 开拓创新的枸杞新闻
[聚焦龙江] 未来梦锡林浩特市分公司盛装开业
[聚焦龙江] 大山里的女子养生会馆
[聚焦龙江] 马路杀手(机动车)的背后
[聚焦龙江] 驾驶员注意!我市11处路段划了“黄道
图片新闻 更多
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
 
雪乡又曝丑闻 监管
最美的雪雕在太阳岛
 
代币虚拟币传销平台
24小时新闻排行
1
旺地健康引领轻创业新风尚
2
2025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暨项目发
3
聚焦海峡两岸姓氏盛会,共叙血脉亲情
4
京津冀退役军人培训盛会即将启幕,共赴
5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巩店镇基层“科技达
6
拥军爱警网与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协会共
7
清华认证加持,铭宇轩书法工作室王梓铭
8
利辛伏牛节:中式集体婚礼添彩牛业产业
9
许勤梁惠玲会见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裴金
10
退役士兵母亲病危,爱国拥军联合会紧急
关于我们 | 媒体联盟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CENN周刊 |  法律声明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京ICP证07504426号 国务院新闻办网备字2006005号 哈公安网监备案证号:2301001222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频道内容: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频道
频道运营: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站 驻哈地址:黑龙江省政府综合楼  
 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 副主任律师:刘洪朴
客服热线:0451—82625028(办)   投稿邮箱:xinwenwang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