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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12/16 8:4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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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954起,其中涉及货车的交通事故246起,占市区交通流量比重不到10%的货车,交通事故比重占25%以上。为此,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台措施扩大市区内货车禁行范围,延长禁行时间。11月下旬至今,教育劝返各类载货车辆1.3万余台,取缔货运车辆交通行为4200余件,扣留严重交通违法和存在事故隐患货车172台。
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市区内共取缔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14191件,大型货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86040件,占总量的16.73%。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954起,其中涉及货运车辆的交通事故发生246起,占事故总数的25.7%。
据介绍,货车占市区交通流量比重不到10%,交通违法行为却占总量的16.73%,交通事故占25%以上,事故死亡人数更是占30%以上。大型货运车辆司机违反禁行限制、闯红灯、超载、违反交通标志、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不服从交通警察管理、违法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成为货车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另外,受历史原因及路网结构的影响,哈市多数货运企业遍布建成区内也成为大型货运车辆经常在市区穿梭的历史原因。
为此,哈尔滨市调整了货车通行区域,进一步缩短货车通行时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原有限行规定基础上,规定每天6时至22时,禁止核定载质量大于5吨的货运车在市区内行驶,禁止核定载质量大于8吨的货运车临近中心区行驶,禁止核定载质量大于2吨的货运车在二环以内行驶;将载质量0.75吨的货车列入限行车辆范围,规定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其在安发街、文昌街、宣化街、承德街、景阳街等繁华中心区及主要交通环岛行驶;将原来的每日7时至21时限行,调整为每日6时至22时;并对霁虹桥、经纬街、博物馆环岛、中山路等市区交通主干道,实行全天24小时限行。11月12日调流方案实施后的10天内,交警部门对误入限行区域的货车驾驶人,采取“不罚款、不扣车、指路放行”的人性化管理措施。同时,交警部门也加大管理力度,实施依法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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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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