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哈市城管办通报第42期车外抛物曝光台,78起车外抛物违章行为受到处罚。
记者从哈市城管办了解到,按照《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将对车外抛物行为每次处以200元上限罚款,哈市城管办要求被曝光的车辆所有者在2014年1月10日前,到香坊区和平路79号接受处罚。 违章车辆名单详见生活知道网(www.shzhida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