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忘了拔电褥子电源,导致电阻丝过热引燃被褥发生火灾。近日,该引发失火男子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44岁的陈某在哈市无固定工作,他与哥们在南岗某住宅小区5楼租住。2012年12月25日10时,刚起床的他觉得肚子饿出门买饭,临走时忘记拔掉床上的电褥子电源。没过多久,因电褥子的电阻丝过热引燃了床上的被褥,屋子里顿时浓烟滚滚。
十多分钟后,陈某和朋友回到出租屋才发现室内起火,陈某见状况紧急,立刻让朋友打电话报警,自己回到室内救火,并与朋友一起将着火电源断开,陈某也因救火烧伤住院。火灾直接导致6楼的女邻居吴倩死亡,经鉴定,吴倩生前在火灾中因吸入一氧化碳中毒后,由于现场环境中缺氧导致窒息死亡。
2013年1月7日,陈某出院后被羁押至哈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岗大队。
法院认为,陈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致一人死亡,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由于案发后被告人委托他人报警,并积极参与救火,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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